72886必赢关于申报“张铁明教育奖励基金”研究生
优秀学位论文专项奖励的通知
我院各年级在学研究生:
为进一步支持我院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,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校庆捐款方意愿,在我院设立“张铁明教育奖励基金”,每年设置若干优秀学位论文专项奖励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 申报者须为我院在学的硕博士研究生,学风端正,无违规违纪记录;
2. 申报者的学位论文须围绕民办教育研究、国际化教育研究、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选题,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;
3. 申报者和导师同意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致谢或后记中的合适位置,明确标注“本论文获得‘张铁明教育奖励基金’优秀学位论文专项奖励”字样,并在毕业离校前将1份论文副本赠给基金会。
二、评选原则
科学公正、注重创新、严格筛选、宁缺毋滥。
三、奖励设置
1.奖励期限:自2024年夏季学位申请开始,每年拨款10万元,共5年。
2.奖励标准:1万元/人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立项。申报者按本通知要求,经导师同意后,填报申报信息(填报链接:https://www.wjx.cn/vm/maLT6mB.aspx#),并加入QQ群:462749231,以便接收后续管理通知。
2.中检。研究生提交过审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到电子邮箱:787186240@qq.com,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预审,汇总申报名单。
3.结项。每年5月上旬,申报者在答辩前1周内,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获得答辩资格的学位论文清样和《“张铁明教育奖励基金”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专项奖励结项申报表》(见附件)各1份,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:787186240@qq.com,邮件命名格式:“姓名-张铁明教育奖励基金申报材料”。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3-5名专家,进行匿名评审,按分数确定拟获奖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5天。对有争议的学位论文,将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。
4.奖励。学院根据学校财务制度,向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拟获奖者,支付奖励经费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五、其他
未尽事宜由学院研工办负责解释。联系人:林老师,电话:020-85211326.
附件:“张铁明教育奖励基金”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专项奖励结项申报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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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