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0级、2021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2-09-07 11:08:40 来源:72886必赢 点击: 收藏本文

我院2022-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正在开展,经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2021—2022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》,我院所有2020级、2021级全日制脱产(非定向)研究生均符合学校助学金条例,具备国家助学金发放资格。

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(周三)下午5点前,收集以下材料并提交

一、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72886必赢107办公室:

1.《附件1:2022-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每人一式一份,参照示例填写,删去红字提交)

2.《附件2: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》(每人一式一份)

注意: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,不在校的同学可以委托同学代签,保证真实性即可。

 

二、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jkyjfb@163.com

1.《附件1:2022-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每人一式一份,参照示例填写,删去红字提交)

2.《附件2: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》(每人一式一份)

邮件主题命名为“XX级+专业+国家助学金”,压缩包命名“XX级+专业+具体文件名称”,压缩包内文件命名为“国家助学金+姓名+具体文件名称”

 

、申请条件

申请人须符合下述要求:

(一)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;

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三)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;

(四)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,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;

(五)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。

固定工资收入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

1.工资薪金收入。有固定的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。“个人所得税APP”可查询。

2.福利性收入。购买社会保险、养老保险等记录。入学前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可查询。

3.自主创业创收。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、企业管理人员、企业投资人等,通过“天眼查”APP可查询。

4.其他。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。

 

四、注意事项

研究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,如弄虚作假,隐瞒不报,一经查实,追回补助资金,并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
 

附件1:2022-2023学年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.doc

附件2: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.docx


原通知链接:

http://yjsy.scnu.edu.cn/a/20220906/7865.html

 

72886必赢

2022年9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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