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4—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

2014-09-25 19:08:00 来源:学院办公室 点击: 收藏本文

根据广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2014-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助函[2014]56号)及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的要求,我校即将启动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配合完成。

一、受理对象

已经向学院提出贷款申请,并经学院同意报送2013-2014年度助学贷款需求的申请贷款的在校研究生。

二、工作进度安排

(一)9月26日—10月7日

 

1.各学院于9月26日到两校区研究生管理办领取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和《档案袋》;《审批表》(2份/人)、档案袋(1个/人);

2.指导学生填写《审批表》;

3.9月26日学院辅导员开始培训及指导学生进入系统注册申请。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1。(学生在线系统进入注册页面时,“院系”一栏选“28.null.研究生院”(切记不要选择自己所属学院名称),“专业”一栏选择自己所属学院,如“政治与行政学院(研究生)”,“班级”选择自己对应的年级和专业如 “学科教学(思政)”,同一专业如有多个年级的选项请注意检查是否对应年级),考生号填研究生入学时准考号。)

 

(二)10月8日-10月9日

 

1.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上交的书面材料,不符合条件及材料不合格者不予申请。(材料填写要求见下第三点)书面材料包括《审批表》、《成绩单》,检查每位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;检查《困难证明》所签印章是否街道办事处、镇或以上人民政府(民政部门)的签章,印章是否清晰、完整;检查《家长承诺书》是否有家长亲笔签名;检查学生提供的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》、《家长承诺书》两类材料是否按照学校要求的模板开具;检查贷款学生的学生证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;检查学生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等;

2.将所有书面材料装入学生的档案袋,在档案袋空白处写明:学生姓名、学院、年级;

3.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贷款学生的档案袋到管理办;

4. 10月9日(下午下班前所有学生必须登录学生系统申请完毕,过期不候)研究生处进行网上审批及提交。根据贷款学生的书面材料进入系统逐一进行网上审批。网上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。

 

三、材料填写要求

(一)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

1.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填写才有效,如发现个别地方填写错误,可在错误处用横线划掉后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内容;

2.封面的编号不用填写;

3.第一页学生家庭信息不能空白,如家里没有电话的,可填亲戚朋友的电话;“还款账号(支付宝账号)”暂时不填,待签订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支付宝账号后再补填(支付宝账号不需要申请,系统会自动生成);

4.“主要关系人”填除父母以外联系密切的亲戚;

5.“学院意见”一栏的“负责人”由副书记签名,“学院材料审核情况”一栏的“审查人”由辅导员签名;

6.《困难证明》及《家长承诺书》原件务必粘贴在同一本《审批表》;

7.所有复印件必须裁剪成B5规格(即不超过每个方框)

(二)档案袋

档案袋内的资料包括: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2份、《成绩单》1份(必须有教务员签名和学院盖章),档案袋封面空白处要填写学院、年级、姓名,其他内容暂时不填。

四、其他工作安排(具体时间视省厅安排而定)

(一)申请与审查阶段(9月24-10月10日)

(二)签订合同阶段(10月17日-10月25日)

(三)贷款发放阶段(10月30日—31 日)

11月30日,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账户,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。

11月31日,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,再划扣到学校学费账户,交纳学费和住宿费。

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2014—2015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工作,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按时按质上报!

《家长承诺书》.doc

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》.doc

《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使用手册(研究生)》.ppt

研究生处

2014年9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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